位置:党群制度 >>正文
天津渤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17  次阅读

天津渤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

关于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 

根据中共中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关z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》和《渤投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公示对象

按照公司管理权限,提拔担任所属企业党政领导职务、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拟任人选,以及选任制、聘任制中新聘任相应层级人员、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,都应列为公示对象。

二、公示范围

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,在公司本部进行公示;各单位党政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,在公司本部和所在各单位进行公示。

三、公示内容

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学历学位、政治面貌、现任职务等情况。同时,要公布公示时间、联系部门、联系电话等内容。

四、公示时间
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五、公示方式

采取书面形式在公司公示栏、公告栏中进行公示。公示方式要便于群众及时了解公示内容,并为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条件。

六、公示程序

公示程序一般为:

1.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,进行公示;

2.以公司党群工作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;

3.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,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;

4.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由公司党群工作部提出是否任用建议,报公司党委研究决定。

七、附则

1.本规定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
2.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
分享到: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×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